為維護良好的網絡輿論秩序,依法嚴厲打擊網絡謠言,切實提升廣大網民上網安全感和滿意度,公安機關堅持依法打擊和綜合治理相結合,始終保持對網絡謠言和網絡暴力嚴打的高壓態勢,全力營造清朗網絡空間,維護人民群眾合法權益和社會大局穩定。 【案例回顧】 網民鄒某某為蹭流量、博眼球、獲取關注度,在多個網絡平臺發布虛假視頻,引發網民關注評論,造成不良社會影響,擾亂了社會公共秩序。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二十五條第(一)項之規定,威海公安機關依法對該鄒予以行政處罰。 法律鏈接: 《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四十二條 有下列行為之一的,處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罰款;情節較重的,處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并處500元以下罰款: (一)寫恐嚇信或者以其他方法威脅他人人身安全的; (二)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實誹謗他人的; (三)捏造事實誣告陷害他人,企圖使他人受到刑事追究或者受到治安管理處罰的; (四)對證人及其近親屬進行威脅、侮辱、毆打或者打擊報復的; (五)多次發送淫穢、侮辱、恐嚇或者其他信息,干擾他人正常生活的; (六)偷窺、偷拍、竊聽、散布他人隱私的。 【經區公安提醒】 網絡不是打擊報復他人的法外之地。對于編造、傳播、散布網絡謠言和對他人實施網絡暴力的行為,公安機關將依法嚴厲打擊。在此呼吁廣大網民文明上網、理性發言,共同構建清朗網絡空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