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絡謠言、網絡暴力嚴重擾亂了社會公共秩序,侵犯了公民合法權益。為有效凈化網絡環境,依法嚴厲打擊網絡謠言,威海市公安局經區分局按照上級打擊整治網絡謠言專項行動工作部署,會同網信部門堅持依法打擊和綜合治理相結合,始終保持對網絡謠言的高壓嚴打態勢,切實維護網絡空間秩序和人民群眾合法權益。 近日,威海網民程某(化名)因瑣事與鄰居發生爭吵,為泄私憤在其小區業主微信群內發布不當言論,對其鄰居實施侮辱行為,侵害他人合法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四十二條第(二)項之規定,威海公安機關依法對程某給予行政處罰。 法律鏈接 《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四十二條 有下列行為之一的,處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罰款;情節較重的,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處五百元以下罰款: (一)寫恐嚇信或者以其他方法威脅他人人身安全的; (二)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實誹謗他人的; (三)捏造事實誣告陷害他人,企圖使他人受到刑事追究或者受到治安管理處罰的; (四)對證人及其近親屬進行威脅、侮辱、毆打或者打擊報復的; (五)多次發送淫穢、侮辱、恐嚇或者其他信息,干擾他人正常生活的; (六)偷窺、偷拍、竊聽、散布他人隱私的。 威海經區公安提醒:網上發聲要謹慎,編造、故意傳播網絡謠言,輕則承擔侵權責任,重則罰款拘留,甚至涉嫌犯罪,對利用網絡編造傳播謠言、發布違規內容、擾亂社會秩序的行為,公安機關將依法嚴厲查處。 |